关于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公章的声明

创建时间:2024-03-18

      为合法有序的开展鉴定工作,保护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我鉴定所特做出以下声明:
   一、本鉴定所公章仅有:单位公章、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均经过六安市公安局登记备案,具体样式尺寸如下图所示:

    二、凡个人或其他单位团体私自刻制伪造本所公章或带有“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字样的印章开展业务活动或者其他的行为,不认定是本鉴定所行为,一概与本鉴定所无关。
特此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