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司法鉴定

创建时间:2023-12-22

法医病理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与法律问题有关的人身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法医病理鉴定人共有8人(正高1人、副高4人、中初级职称3人)可做以下法医病理鉴定

一、限死亡原因鉴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

依据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等相关标准,基于具体案件鉴定中的检材情况、委托人的要求以及死者的民族习惯等,按照所采用的检查方法进行死亡原因鉴定或分析。死亡原因鉴定通常有以下类型:

(一)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通过进行系统尸体解剖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颅腔、胸腔、腹腔等);提取病理检材,对各器官进行大体检验和显微组织病理学检验;提取尸体相关体液或组织进行毒、药物检验,或者其他实验室检验(必要时)。根据上述尸体解剖检验和必要的实验室检验结果,结合案情资料及其他书证材料,对死亡原因等进行鉴定。

(二)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通过对尸体衣着、体表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尸体影像学检查或提取相关体液检材进行毒、药物检验等。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并结合案情资料等对死亡原因等进行分析。

(三)器官/切片检验,死亡原因分析。因鉴定条件所限,缺少尸体材料时(如:再次鉴定时尸体已处理),可以通过对送检器官/组织切片进行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并结合尸体检验记录和照片、毒物检验结果以及案情资料、书证材料等,进行死亡原因分析。

二、致伤物推断

依据人体损伤形态特征、微量物证及DNA分型检验结果等,结合案情、现场勘验及可疑致伤物特征,对致伤物的类型、大小、质地、重量及作用面形状等进行分析,推断致伤物。

三、成伤机制分析

依据人体损伤的形态、大小、方向、分布等损伤特征,结合案情、现场勘验及可疑致伤物特征,对损伤是如何形成的进行分析、判断。

四、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应用法医病理学鉴定理论知识、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和诊疗规范等,对涉及病理诊断和/或死亡后果等情形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鉴定。判断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死者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原因力大小等。

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专家名单:

姓名

性别

执业类别

杨宏武

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限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 死亡原因分析)成伤机制分析

李朝成

汪同胜

韩洪伍

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视觉功能、听觉功能)、医疗损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限死亡原因鉴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 ;尸表检验 死亡原因分析)、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

蒯乐乐

法医临床鉴定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限死亡原因鉴定:尸表检验 死亡原因分析)、成伤机制分析

陈秀明

法医病理鉴定限死亡原因鉴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 ;尸表检验 死亡原因分析)、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

陈友权

魏 清